1月24日,“云都浴场浴客暴毙浴池”命案一发,有关浴客触电致死的说法似乎已成定论,但揭开案情,新的疑问接连出现。
2月4日,上海市劳动保护检测站受闵行公安分局委托,出具的《关于1月24日云都温泉浴场“触电”死亡事故的设备安全技术鉴定报告》,又为该事件添上了一份悬念:这份报告彻底排除了池水带电致人死亡的可能。
这里,有关该案的传闻四起,那边,幕后谈判紧锣密鼓。据掌握的材料反映,从1月26日起,死者家属聘请律师与云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三次谈判,提出了死者家属丧葬费、子女抚养费、家属精神损失费,以及死者死亡一次性赔偿金等共计近6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,并希望不诉自结。近600万元的这一数字创出了国内死亡索赔额之最,其依据的理由主要是死者正当壮年,事业有成,妻女旅居国外,家有高堂,应参照国外赔偿制度。而“云都”董事长施有毅参考了国内最高赔偿案,提出“云都”不管死者的死因究竟为何,由于惨剧发生在“云都”,店方愿意承担道义上的责任,他开出了不少于52万元人民币的底价。
然而,“命案”并不能由金钱来作最后了断,如果确系浴场漏电致人死亡,不仅该企业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。而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于事故的严重性,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,同时企业还将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。反之,如果浴客由于自身的生理原因而暴毙浴池,情况就大不一样。
据悉,事发当天该案的几名现场证人中,有一人诉说池中无电感,另几人诉有电感,还有一人自诉身上有电流灼伤的痕迹。根据当时留下的通讯线索,警方目前正在寻找这名带伤者,但至今杳无音讯。据了解,警方目前正在做死者家属的工作,希望能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,以期最终查明死因。由于现场被封存,“云都”已逾半月未能营业。200余名职工待岗,直接经济损失几百万元,他们也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清本案,让事情有一个了结。然而,死者家属表示难以接受尸体解剖这“痛上加痛”的现实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104条规定,对死因不明的尸体,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,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。因此,法律的作用将使本案查清有日。
摘自《新民晚报》